定制取数(按黑灰产订单猎取信息,装木马潜入公司搬库)
01
一分钟看懂
- 谁会上当
- 下游电诈团伙与各类需求方是买家;被取数的是在停车平台、电商、多家公司留下资料的普通用户
- 什么渠道
- 网络爬虫 / 木马病毒 / 渗透工具 / 停车平台系统 / 被害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
- 怎么骗钱
- 按下游需求针对性地猎取、梳理、分析公民个人信息,批量出售后由买方实施诈骗,把自己做成专门数据服务商
- 多久收网
- 案例口径:最高检2025年10月20日通报;王某等人案中部分个人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关联多起电诈案件
心理钩子 · 有订单(先有需求再去取数)心理钩子 · 有技术(爬虫、木马、渗透工具都会用)心理钩子 · 合法外衣(成立公司、正常应聘)心理钩子 · 把责任推给买方(不知道买去干什么)心理钩子 · 跨境避险(伙同在缅甸的周某某)紧密追踪黑灰产市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猎取、梳理、分析利用网络爬虫、木马病毒、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入侵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类系统通过应聘潜入多家公司、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批量获取后出售,进行非法获利,甚至形成专门数据服务商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原料支持部分个人信息售出后被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02
冒充谁、怎么让你信
下游买家
怎么让你信:境外电诈集团等
最后要什么:提出需求并购买信息
数据服务商
怎么让你信:成立公司、伙同境外人员
最后要什么:猎取梳理分析后批量出售
被害公司与平台
怎么让你信:系统被入侵、被潜入
最后要什么:存储的网购信息等数据被窃取
03
阶段剧本
- 01接单骗子这一步要做什么:先有市场,再有目标你会遇到什么:黑灰产市场对某类信息有明确需求
- · 一是根据“市场需求”瞄准特定对象,针对性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 一些不法分子紧密追踪“黑灰产市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猎取、梳理、分析公民个人信息,甚至形成专门数据服务商,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原料”支持。
- · 通报把这一条列为第一个新特点,意思是取数不再是撞运气,而是按订单执行
出现这个就进入下一阶段:确定要拿哪一类数据不配合时对方会:锁定持有该类数据的平台或公司 - 02渗透骗子这一步要做什么:技术路线你会遇到什么:需要拿到系统里的批量数据,而不是零散几条
- · 二是犯罪技术迭代更新,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
- ·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爬虫、木马病毒、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入侵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类系统,批量获取后出售,进行非法获利。部分个人信息售出后被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 · 批量二字是这条的关键:单条信息不值钱,成规模的库才能喂饱下游
出现这个就进入下一阶段:系统被控制不配合时对方会:数据被导出 - 03卧底骗子这一步要做什么:人肉路线你会遇到什么:有些系统攻不进去,就让人自己走进去
- · 如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王某等人成立公司,伙同在缅甸的周某某,通过应聘潜入多家公司、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部分个人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关联多起电诈案件。
- · 成立公司是为了让应聘看起来正常,潜入多家公司说明不是一次性作案
- · 植入木马这一步发生在员工工位上,公司的门禁与考勤都拦不住
出现这个就进入下一阶段:内网被控制不配合时对方会:网购信息等数据被窃取 - 04旁支骗子这一步要做什么:把取数做成服务你会遇到什么:同一套技术还能接别的生意
- · 韩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寻车业务,业务遍布全国多地,通过入侵各大停车平台软件系统,非法获取车辆进出停车场的位置信息数据,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在车辆隐蔽处安装GPS定位器,获取并向“客户”提供他人行车轨迹信息。
- · 入侵停车平台拿的是进出场位置,装GPS拿的是行车轨迹,两条路互补
- · 寻车业务本身有正当外壳,客户是谁、拿去干什么并不透明
出现这个就进入下一阶段:向客户提供轨迹不配合时对方会:位置数据继续流向其他买家 - 05流向骗子这一步要做什么:信息变成诈骗的原料你会遇到什么:卖出之后才是危害发生的地方
- · 其中部分个人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关联多起电诈案件。
- · 严查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泄露源头,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
- · 通报把源头列为严查对象,说明下游诈骗的量取决于上游供了多少料
出现这个就进入下一阶段:诈骗案件被倒查到源头不配合时对方会:取数方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诉
04
识别信号
刚在某个平台填完资料,就接到精准说中该业务的电话
把这通电话记下来,它是数据被卖的证据
公司里来了新入职员工,随后内网出现异常外联
查终端是否被植入木马,先断外联再取证
有人卖给你按条件筛选的批量个人信息
购买本身就是违法,定制原料也是犯罪一环
车辆被装了GPS定位器
检查底盘、OBD接口、备胎舱等隐蔽处,发现后报警
05
常见变体
- 内部人员用职务权限导数据的版本,见 insider_data_leak
- 把查到的隐私公开煽动网暴的版本,见 kaihe_doxxing_mob
- 拿着买来的信息冒充保险或售后联系你的版本,见 personal_data_call
06
记住这几条
- 在平台留一次资料,等于把信息交给一个你不知道会被谁买走的仓库
- 公司一侧的防线:入职终端要做管控,内网异常外联和批量导出要能被发现,王某案就是靠应聘进去装木马得手的
- 车主一侧的防线:行车轨迹能被卖,说明寻车这类灰色业务背后连着取数链条,发现被定位要立刻报警并留证据
- 通报的口径是严查数据泄露源头、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被害人报案时可以直接要求倒查信息来源
07
官方通报里的判例
- · 最高检通报原案: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王某等人成立公司,伙同在缅甸的周某某,通过应聘潜入多家公司、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部分个人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关联多起电诈案件
- · 同批通报原案:韩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寻车业务,入侵各大停车平台软件系统获取车辆进出停车场位置信息,并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在车辆隐蔽处安装GPS定位器,向客户提供他人行车轨迹信息
08
通报原文引文
一是根据“市场需求”瞄准特定对象,针对性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一些不法分子紧密追踪“黑灰产市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猎取、梳理、分析公民个人信息,甚至形成专门数据服务商,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原料”支持。
二是犯罪技术迭代更新,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爬虫、木马病毒、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入侵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类系统,批量获取后出售,进行非法获利。部分个人信息售出后被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如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王某等人成立公司,伙同在缅甸的周某某,通过应聘潜入多家公司、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部分个人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关联多起电诈案件。
如检察机关办理的韩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韩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寻车业务,业务遍布全国多地,通过入侵各大停车平台软件系统,非法获取车辆进出停车场的位置信息数据,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在车辆隐蔽处安装GPS定位器,获取并向“客户”提供他人行车轨迹信息。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不断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和社会安全稳定。
严查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泄露源头,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
以上引文均为官方通报原文逐字摘录,仅作防骗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